3月18日下午,現場集中接收工作開始的第二天,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項目申請集中接收現場,記者并沒有看到想象中,4天接收數萬項申請的熙熙攘攘的場景。偌大的大廳里,咨詢、接收以及清點項目申請書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進行得有條不紊,前來遞交申請書的基金委依托單位科研管理人員都能夠享受到便捷的一站式服務。
正當記者感到疑惑的時候,基金委計劃局副局長孟憲平主動揭開了謎底。
孟憲平告訴記者,為了保證基金項目申請的快速、準確接收,基金委近年來一直在不斷改進接收申請書的工作程序,而今年的工作又有了一些新的變化。
變受理為接收 優(yōu)化一站式服務
孟憲平說:“隨著國家對基礎研究的日益重視以及對原始創(chuàng)新的迫切期盼,今年科學基金資助經費已經達到53億元,這次集中接收工作也是去年4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簡稱《條例》)后基金委的第一次集中接收申請?!?/p>
孟憲平告訴記者,為了簡化報送程序,基金委在幾年前就開始實行集中受理制度,讓需要跑多個學部才能完成的項目申請書報送工作可以在集中受理區(qū)域一次完成。
今年,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約報送人員的時間,基金委把集中受理改為集中接收。孟憲平說道:“這樣,報送人員只要把申請材料交給集中接收人員進行信息核查,就完成了申請報送工作。接下來的工作都是由基金委工作人員來完成的。他們首先按照學科方向對申請書進行分類,然后分別轉交給各個學部對申請進行初步審查,這樣就為報送人員節(jié)約了大量時間?!?/p>
在接收申請方式方面,基金委繼續(xù)采用一站式服務的方式,并設置了自助服務區(qū),方便報送人員現場修改和上傳項目申請書;為了避免集中辦公期間的擁擠,還對申請數量超過400項的大戶進行預約,保證接收工作快速、準確。記者在大廳看到,多數報送人員大約只需10多分鐘就能完成申請報送工作。
高效接收保證評審時間
高效的申請接收工作為今年的另一個主要變化——時間節(jié)點的改變創(chuàng)造了條件。2008年,基金委調整了接收申請的時間,申請集中接收期定為3月17~20日,截止日期相比以往的3月31日提前了11天。孟憲平說:“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是為通訊評審專家提供更多時間,使他們有相對充裕的時間仔細閱讀申請書,從而保證評審的質量?!?/p>
孟憲平解釋說:“由于近年來項目申請量一直呈迅猛增加的趨勢,評審專家的工作負擔也隨之加大;另外,項目申請通訊評審的時間——4月到6月又是各項評審工作的高峰期,博士點、博士論文、碩士論文等的評審都在這個時間段進行,專家們都分身乏術。因此,這節(jié)約出來的11天就顯得彌足珍貴了?!?/p>
此外,基金委還對專家評審面上項目、青年基金和地區(qū)基金的數量進行了剛性限制,每個專家在一個學部評審的項目申請不能超過15個。
調整和優(yōu)化資助格局
為了落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一五”發(fā)展規(guī)劃》,基金委調整了整個資助格局,將青年科學基金和地區(qū)科學基金劃歸人才項目系列,進一步加強了對青年和相對欠發(fā)達地區(qū)人才的支持。
青年科學基金的定位是穩(wěn)定青年隊伍,培育后繼人才,扶持獨立科研,激勵創(chuàng)新思維。孟憲平指出,基金委的要求是專家要按照青年基金的特點來進行評審,不要過分強調研究隊伍和基礎,重點應該著重于是否具有創(chuàng)新潛力。“要讓青年學者在剛剛步入科研生涯的時候吃上第一個‘饅頭’?!泵蠎椘叫Φ?。在資助政策上,要擴大青年基金資助規(guī)模,穩(wěn)定資助強度,預計2008年青年基金平均資助強度大約為每項20萬元。
地區(qū)科學基金的定位由原來結合地方特色、促進欠發(fā)達地區(qū)的經濟建設發(fā)展,調整到扶持地區(qū)人才、支持潛心探索、凝聚優(yōu)秀人才、促進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地區(qū)科學基金要適當擴大資助強度、穩(wěn)定資助規(guī)模,預計平均資助強度大約為每項25萬元。
對于量大面廣的面上項目,仍舊執(zhí)行控制資助規(guī)模、提高資助強度的政策,今年的平均資助強度大概能達到每項30萬元。
這樣調整下來,整個基金的資助工作形成了階梯式的資助強度,有利于申請人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申請基金項目。
貫徹《條例》 完善復審程序
《條例》明確規(guī)定,對存在以下3種情況的申請不予受理,并通過依托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一是申請人不符合該條例規(guī)定條件的;二是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項目指南要求的;三是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項目超過基金管理機構規(guī)定數量的?;鸸芾頇C構根據《條例》的規(guī)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是否對某項目予以資助;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說明理由。
而申請人對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復審請求。
孟憲平介紹說,按照《條例》規(guī)定,去年基金委首次對科學基金申請項目進行“不予受理復審”和“不予資助復審”的工作,確定了復審的程序,兩次復審,共收到3700多項復審申請,經過認真審查,順利完成了復審工作。
2008年,在去年復審工作的基礎上,基金委通過采取對工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等措施繼續(xù)完善復審程序,以期進一步提高復審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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